
上海市最新劳动合同
随着法律观念的深入人心,很多场合都离不了合同,签订合同能促使双方规范地承诺和履行合作。那么常见的合同书是什么样的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上海市最新劳动合同,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上海市最新劳动合同1甲方(用人单位):
名称:
地址:
法定代表人:
经济类型:
联系电话:
乙方(职工):
姓名:
身份证号码:
现住址:
联系电话:
注:乙方保证以上信息真实有效,如有变更将及时通知甲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政府有关规定,甲乙双方经过平等协商,自愿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守合同所列条款。
甲乙双方均同意在本合同签订过程中,双方将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如实告知对方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甲方将在本合同中如实告知乙方工作内容、工作条件等情况。乙方保证在签署本合同后,已了解相关情况并无其他想要了解的情况。
同时,乙方保证向甲方提供的所有信息及资料均为真实有效。
签订本合同前,乙方已阅读并理解甲方及用工单位所有规章制度,并承诺自觉遵守。
第一章 合同期限
第一条 本合同为 (固定期限或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如为有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效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试用期 月。如为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效期自 年 月 日起。其中试用期 个月。
第二条 甲方派遣乙方至: (以下简称"用工单位")工作。乙方在用工单位的派遣期限为 。派遣期限届满,如用工单位无异议派遣期限自动延长一个派遣期限,或依据用工单位的通知。如续延的派遣期限超过本合同期限,则甲乙双方一致同意本合同自动续延至派遣期限届满。
第二章 工作内容
第三条 乙方的具体工作岗位及内容由用工单位决定。乙方了解并同意用工单位或甲方有权根据需要对乙方的工作岗位和职责进行合理调整。甲方有权将乙方派遣到其他用工单位工作,并约定相应的派遣期限或试用期。变更后的派遣期限或试用期另行通知。乙方确认并自愿接受甲方安排在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地点工作:用工单位在国内各分支机构所在地;用工单位关联单位所在地;用工单位客户和供应商所在地;用工单位开展业务、从事活动在上海地区、江苏地区、浙江地区等多个区域的多个用工单位工作,乙方应当服从,乙方表示确认。
第四条 经甲方与用工单位协商,甲方可以将乙方撤回,乙方应当服从。
甲方撤回乙方,或用工单位将乙方退回甲方,甲方除可按法律规定或本合同约定与乙方解除、终止合同外,亦可在合同期内重新将乙方派出或安排乙方在甲方待岗。
第三章 工作时间、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第五条 甲方要求用工单位向乙方提供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工作场所和劳动条件。
第六条 乙方在用工单位的工作时间实行 工作制(标准工时或特殊工时)。乙方服从用工单位工作时间的安排。乙方加班应取得用工单位的同意。具体按照用工单位的规章制度确定。
第四章 劳动报酬
第七条 甲乙双方就劳动报酬的约定如下:
(一) 乙方的工资 元,用工单位可以根据乙方的工作岗位、工作表现和经营状况对乙方工资进行调整。乙方了解并同意,乙方的工资中包含了法定应由用人单位为员工提供的福利,即使甲方或用工单位未在工资单中明确罗列该费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独生子女费、托儿补助费等。
(二) 并由甲方或用工单位为乙方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及依法应由其个人承担的社会保险等费用。
(三)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58条的规定,乙方在无工作期间的劳动报酬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为准。乙方理解并接受本合同所指无工作期间包括但不限于因个人原因造成的无工作状态, 以及因乙方被用工单位退回由甲方安排待岗。
(四)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的医疗待遇按照国家及地方有关规定执行,病假工资不低于甲方所在地最低工资的80%。
第五章 社会保险与福利待遇
第八条 甲方按照与用工单位签订的劳务派遣合同为乙方缴纳各项社会保险和提供其他福利待遇。 乙方入职后应及时向甲方提供社保转移单。因乙方怠于提交相关资料造成甲方无法为乙方提供相关福利,由此产生的责任由乙方承担。
第九条 乙方发生工伤事宜均由甲方负责办理理赔申报手续,但乙方应自该事实发生之时起二十四小时之内通报给甲方。
第十条 甲乙双方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5日内,乙方应按照相关规定向甲方提出失业申请或到相关机构直接办理。
第十一条 如乙方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失业申请和有关材料,即乙方不需甲方为其办理失业登记手续, 乙方须自行承担放弃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一切责任。
第六章 劳动纪律
第十二条 乙方应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职业道德,自觉维护甲方的声誉和利益。
第十三条 乙方须遵守甲方及用工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管理,积极参加甲方和用工单位的各项活动;维护甲方和用工单位的合法利益,保守用工单位的商业秘密。不得将用工单位的'任何秘密资料和物品向外界泄漏或携走。如乙方与用工单位有其他特殊约定,如培训协议、保密协议、竞业限止协议等,乙方应严格遵守。
第十四条 乙方应:
(一) 如实向甲方提供乙方与原单位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及社会保险转移单;
(二) 如实向甲方提供乙方的真实身份证明,包括学历证、身份证、工作经历等;如乙方从事的岗位根据国家要求应持有职业资格证书,乙方须持有并向甲方提供;
(三) 应遵守用工单位的规章制度,服从用工单位的工作安排。
(四) 乙方如与用工单位另行签订本合同以外的其它协议,应在协议签订之日起15日内到甲方处备案,甲方保护乙方已备案的合法权益。
(五) 乙方如提出辞职,应提前30天书面通知甲方及用工单位,并按用工单位要求办理工作交接手续。
(六) 乙方因严重违反用工单位的规章制度、劳动纪律,或严重失职、违法行为等,被用工单位解聘时,不享有任何经济补偿,甲方及用工单位也无需提前30天书面通知乙方解聘。
(七) 乙方离职时,不得以任何理由扣留属于用工单位的任何物品。
(八) 乙方离开用工单位时如领取了竞业禁止补偿金,在规定的期限内不得到与用工单位有直接竞争的单位工作。
(九) 乙方未在甲方规定的时间内按时向甲方提交缴纳社会保险等所需资料(包括但不限于社保转移单、身份证、户口本、照片、医疗蓝本、学历证书和健康证明等),由此引起的一切责任和滞纳金全部由乙方承担。
(十) 乙方在用工单位工作 ……此处隐藏5030个字……件的;
(二)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甲方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六条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依据第二十四条的约定解除本合同:
(一)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二)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三)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使用提示:当事人应当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十、劳动合同的终止
第二十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终止:
(一)本合同期满的;
(二)当事人约定的劳动合同终止条件出现的;
(三)甲方破产、解散或者被撤销的;
(四)乙方退休、退职、死亡的。
甲、乙方双方实际已不履行本合同满三个月的,本合同可以终止。
乙方患职业病、因工负伤,被确认为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甲方按照规定支付伤残就业补助金的,本合同可以终止。
使用提示:当事人可以约定劳动合同的终止条件,但约定的终止条件不得与法律规定、本合同约定的解除条件相同。
第二十八条 乙方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被确认为完全或者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甲方不得终止本合同,但经双方协商一致,并且甲方按照规定支付伤残就业补助金的,本合同也可以终止。
第二十九条 本合同期满或者当事人约定的合同终止条件出现,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同时不属于本合同第二十五条第(二)项、第(三)项、第(四)项约定的,本合同期限顺延至下列情形消失:
(一)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二)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三)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十一、经济补偿
第三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应当根据乙方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一年给予乙方本人一个月工资收入的经济补偿:
(一)甲方依据本合同第二十一条的约定提出与乙方解除本合同的;
(二)乙方依据本合同第二十三条第(二)项、第(三)项的约定解除本合同的;
(三)甲方依据本合同第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的约定解除本合同的;
(四)甲方依据本合同第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三)项的约定解除本合同的;
(五)甲方依据本合同第二十七条第一款第(三)项的约定终止本合同的;
(六)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第(三)项规定情形之一的,补偿总额一般不超过乙方十二个月的工资收入,但双方约定超过的,从其约定。
第三十一条上条所称的工资收入按乙方解除或者终止本合同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收入计算,乙方月平均工资收入低于本市职工最低工资标准的,按本市职工最低工资标准计算。本单位工作年限,满六个月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
第三十二条 甲方依据本合同第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的约定解除本合同的,除按约定给予经济补偿外,还应当给予不低于乙方本人六个月工资收入的医疗补助费。
十二、补充条款和特别约定
第三十三条 乙方为甲方的服务期自____年__月__日至____年__月__日。
使用提示:用人单位可以和特定的劳动者(如用人单位出资招用、培训或者提供其他特殊待遇的劳动者和负有保守用人单位商业秘密义务的劳动者)经协商一致后,在劳动合同中约定关于服务期、保守商业秘密的相关内容,也可另行通过专项协议的形式约定更为详细的内容。
法规示要:
《上海市劳动合同条例》第十四条规定:劳动合同当事人可以对由用人单位出资招用、培训或者提供其他特殊待遇的劳动者的服务期作出约定。
第三十四条 乙方应当保守甲方的商业秘密,乙方要求解除本合同的,应当提前______月通知甲方,在此期间,甲方可以采取相应的脱密措施。
法规示要:
《上海市劳动合同条例》第十五条规定:劳动合同当事人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密条款或者单独签订保密协议。商业秘密进入公知状态后,保密条款、保密协议约定的内容自行失效。对负有保守用人单位商业秘密义务的劳动者,劳动合同当事人可以就劳动者要求解除劳动合同的提前通知期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作出约定,但提前通知期不得超过六个月。在此期间,用人单位可以采取相应的脱密措施。
第三十五条乙方的竞业限制期限自____年__月__日至____年__月__日。竞业限制的范围为____________.在竞业限制期间甲方给予乙方一定经济补偿,具体标准为____________,支付方式为____________.
法规示要:
《上海市劳动合同条例》第十六条规定:对负有保守用人单位商业秘密义务的劳动者,劳动合同当事人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后,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竞业限制的范围仅限于劳动者在离开用人单位一定期限内不得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原用人单位有竞争的业务。竞业限制的期限由劳动合同当事人约定,最长不超过三年,但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约定竞业限制的,不得再约定解除劳动合同的提前通知期。
十三、违反合同的责任
第三十六条 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条件解除本合同或由于甲方原因订立的无效劳动合同,给乙方造成损害的,应按损失程度承担赔偿责任。
第三十七条 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条件解除劳动合同,对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按损失的程度承担赔偿责任。
第三十八条 乙方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承担违约金为____________.
第三十九条 乙方违反保守商业秘密约定的,应承担违约金为______.
使用提示:上述第三十八条、三十九条仅适用当事人有服务期约定或保守商业秘密约定的情形。
法规示要:
《上海市劳动合同条例》第十七条规定:劳动合同对劳动者的违约行为设定违约金的,仅限于下列情形:(一)违反服务期约定的;(二)违反保守商业秘密约定的。违约金数额应当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约定。
十四、其他
第四十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或者有关劳动标准的内容与今后国家、本市有关规定相悖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十一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签章)
委托代理人(签章)
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年____月____日